(一)及时跟进记载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踪研究安阳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进程。
(二)记载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三)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历史、党的领袖人物及老一辈革命家精神风范的宣传普及教育。
(四)研究中国共产党安阳历史,总结安阳党组织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挖掘革命精神,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市委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
(五)征集、整理、研究安阳党史资料,编辑审核市委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文献资料、回忆资料等。
(六)开展重要党史事件和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协助市委及有关部门审核涉及安阳党史重大题材的纪念活动、展览陈列、纸质出版物、影视网络作品、新建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
(七)推动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守正创新,促进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成果转化,宣传党史和地方史志文化,讲好安阳故事,传承红色基因。
(八)组织、指导市级综合志书、市级综合年鉴及其他市情资料书籍的编纂工作;指导市直有关部门编纂市级非综合性志书、史书、地情书;指导县(市、区)综合志书、年鉴、史书和地情资料书籍编纂工作;传承安阳优秀传统文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九)制订全市编史修志业务规范,审查验收市县两级综合性志稿、史稿。
(十)征集、保存安阳市地方史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史志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
(十一)组织开展党史和地方史志业务培训,指导全市党史和史志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